若雙方無法對離婚達成共識,也就是無法簽離婚協議書做「協議離婚」
那就必須向法院訴請離婚,採取其他方案——
聲請調解離婚,或是離婚訴訟
調解
只要是向法院訴請離婚
無論你是提出「調解離婚」還是「離婚訴訟」
一定都會先經過「調解」
雙方在法院排定的時間出席調解庭(可以帶親友)
在調解庭中由法院派遣幾位家事庭(離婚)專家
協助雙方溝通離婚
如果能在調解庭中順利達成協議
那就不用進入後續的訴訟程序,減少資源耗損
也不會有訴訟紀錄,直接被當成調解案件結案
這樣只需要半年內就可以解決這事
調解不成功
就會進入後續的離婚訴訟程序
開數次庭,每次開庭時法院會視情況要求你提出各種證據、主張(也就是你的離婚籌碼)
如果要爭取監護權,法院則會做社工訪視
派人去調查小孩的生活狀況
直到法院對雙方提出的所有證據與情況都了解後
最後交由法官對於這場婚姻作出判決
離、不離,以及離婚之後雙方的權益及義務為何
這些都包含在判決內容裡面
離婚訴訟所需要花的時間
只要是離婚訴訟
最少就要半年起(基本的法律程序)
有些案件比較複雜的
例如有財產糾紛、外遇、小孩比較多要爭等等
就又會更久了
拖個3~5年都是有案例的
所以我們常會說,這是屬於一場長期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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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離婚機率
就目前的風氣來說
最後「判決離婚」的機率算是高的
畢竟現在的社會風氣比較開放、自由
跟以往無論什麼情況都要維持婚姻的觀念早已不同
所以,離婚訴訟並不只是單純的「決定離婚還是不離」的一個途徑
其實更多是著重在「離婚之後的權益及義務分配」這部分
你的主張與證據就是所謂的「籌碼」
如何蒐集,並且運用這些「籌碼」讓你贏得離婚後的權益
以及使對方負責該盡的義務
這比較是現在離婚訴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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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