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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否有規定女方必須居住男方家?

by admin

❓諮詢提問
請問我結婚後在婆家適應不良,想搬回娘家住,娘家也很歡迎我老公搬進來
結果老公家人卻說這樣沒有盡夫妻義務
一定要待在他們家才是夫妻
請問有這種規定嗎?

在台灣結婚
只有規定雙方要共同居住,並無規定居住的地點
你們爽住哪就住哪
可約定也可不約定
不約定就是以雙方婚後大部分的共同居住地點為主

畢竟都0202了,同性在台灣都可以結婚了
如果還規定女方一定要入住男方家
那麼,同性婚姻的人要住哪?女女結婚一起沒家住嗎?
所以這規定是邏輯不通的,沒有這種規定

但是像你們這種結婚後已經住在某個住所(男方家)「好一陣子」的情況
有一天你突然離開那個住所
那對方確實是有權向你提出「要求履行同居義務」的
法院會認定你們原本的住所就是「共同住所」
而法律規定,夫妻有一條「必須履行同居義務」
除非你能提出「不能同居」的事由,那就可以不受此限
(這種會需要向法院提出的情況,通常都是直接去離婚了)

?履行同居義務
一旦你拒絕了履行同居義務
那對方就可以以這個理由向法院提出離婚
這種情況大部分是會判准的

所以除非是你想要離婚
請不要突然搬離原本的住所
最好在結婚前就先雙方溝通好要住哪
不要結婚後試一試發現不太行
就自己單方想離開就搬走
那這時就不是你「一個人」能決定的事了
一旦結婚,那這事就是必須由「雙方」共同決定的(不然你結婚幹嘛?)
不是你單方決定想去哪就去哪
這樣只會把夫妻關係搞僵而已

?已婚情況
如果你已經結婚還遇到這種情況
那請你們雙方好好溝通再做決定
比較好的方式當然就是雙方自住一處(不與雙方家人同住)
溝通無效的話
請求專業的第三方,如律師、心理師來協調也是不錯的方法

?未婚情況
如果你還沒結婚,遇到對方家有這種想法
那建議你
可以花10秒Google法條給對方了解一下
或是花個10天20天去想想,這樣的家庭是否能讓你安心結婚
不然栽下去了,就難處理了

婚姻裡有很多事都是預防容易,治療難
在我們的常見問題裡,會一再的出現這個概念

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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