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協議離婚的案件
一律都建議經過「公證」程序
我們遇過很多人當初離婚時為了怕麻煩而省去這個步驟
一心只想趕快簽字擺脫婚姻
但在離婚後對方真的不按約支付時,就又需要重新提訴訟來處理
這就遠比當初「省」去的麻煩還要麻煩好幾倍了
強制執行
公證的好處在於
離婚協議書上任何有關「金錢支付」的內容
皆可在對方未履行支付時,交由法院「強制執行」
直接扣除對方帳戶的應付金額到你的戶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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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順序
離婚前
可以是先擬好離婚協議書後直接去找公證人辦理公證
也可以是讓公證人幫離婚雙方擬離婚協議書(看該事務所是否收費)
將經過公證後的離婚協議書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
這是比較順暢的做法
離婚後
若是當初離婚時沒有辦理公證
那過程還是一樣,將離婚協議書辦理公證
使用原離婚協議書,或是重新擬一份皆可
這個做法就會比較麻煩
畢竟離婚後還要見到前配偶,對很多人來說是一件痛苦事
所以建議是離婚時直接先經過公證會比較省事
以上兩者皆須離婚雙方到場辦理,不得代理
如何辦理&費用
各地方法院均設有公證處
或者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兩處辦理公證的效力和費用都是一樣的
選擇自己方便的地方即可
公證費用則是政府統一規定
依照協議書內容涉及的金額總額來按表收費
留言處附上公證的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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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