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法律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該怎麼分配?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該怎麼分配?

by admin

只要結婚後沒有特別去約定財產制度的夫妻
那你們就是屬於「法定財產制」
也就是夫妻財產各自分別,但離婚時可以做「剩餘財產分配」
簡單來說
財產較少的一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把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負債後的總額對分
(繼承、贈與、無償所得不列入計算)
所有動產不動產、投資項目等,都可以轉化成現金價值計算
保單就要看是否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有的話才會列入財產計算

?實務上如何分配?

剩餘財產分配有各種不同的情況
例如沒繳完貸款的車房、頭款出資分配、貸款已繳款的金額分配、婚前婚後購買等
甚至有些連嫁妝金條田地都要拿出來分
這些案例都必須依照各別不同的情況,才能來評估要怎麼處理
有些簡單,有些則很複雜
後面我會再用個案的篇章來作各別解說

?誰會提出剩餘財產分配?

通常會需要做剩餘財產分配的情況
大多都是雙方在「財產分配」無法達成共識時
才由財產較少的一方提出(想要分到財產)
畢竟,知道自己財產比較多的人
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當然不會想要提出剩餘財產分配來分出自己的財產
(少部分雙方不確定誰的財產較多的情況,也有可能會交由法院來分配)

?協議離婚且不分配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且沒有要做財產分配的情況
記得在撰寫離婚協議書時,特別列出一條:
「雙方同意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才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如果你們沒有簽這條
那剩餘財產分配的期限是在離婚後
2年:清楚對方財產的情況
5年:不清楚對方財產的部分

意思就是
離婚後才發現對方有其他你當初所不知情的財產(私房財產),追溯期限是5年
但只要是你知情的財產部分,過了2年之後就無法請求了

這其實就是常聽人說「離婚要從5年前開始規劃」的玩笑話由來啦

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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