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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商:如何處理雙方無法協議離婚?

by admin
如果你有「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協議離婚」的以下兩種情況:
✔對方不願意簽字、避而不談、遲遲不肯去戶政事務所
✔雙方願意離婚,但條件談不攏(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
這一篇向各位介紹
在進入法律離婚程序前
我們還可以嘗試請第三方來幫我們「協商、協調」
更簡單快速的順利離婚
?案例
夫妻雙方都要搶監護權
女方認為小孩從出生到現在都是自己在照顧
男方只負責出錢,尿布沒換過、奶也沒餵過
一談離婚就出來搶監護權,根本來亂的
完全不敢把小孩放給對方,一定不會養
然而多數男方其實想得很簡單:面子與傳承問題
他不是說真的多想要小孩(當然也有成分)
他爭取監護權背後更重要的原因,是人情壓力
一方面可能是親戚長輩給予在傳承上的「期望壓力」
若小孩給女方,家人就會認為「繼承香火」的人被帶走了(即使實際上不是這樣)
另一方面,可能是人際關係
例如自己是在地做生意,跟居住地的左鄰右舍關係都還不錯
離婚後,鄰居見不到老婆小孩,久了也會詢問
這時就很難開口要怎麼解釋
這些情況都會轉化為實質的壓力
以及為了規避壓力所產生的「爭取監護權」的動力
這種男方爭取監護權其實只是為了「人情壓力」的情況
在我們處理的經驗裡可以算是特別多
所以我們有時候會建議當事人,讓我們去幫他們做「第三方協商」
站在第三方的腳色,去跟雙方談妥監護權的問題
很多時候
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其實都是卡在「情緒」上的檻
在談論離婚時,雙方一定都會有很多情緒夾雜在裡面
無論是再客觀再有道理的事
只要是從對方口中說出來,就是聽不進去
而第三方的腳色,就可以很好的解決掉這個問題
像這個例子的情況
多數情況其實男方都知道是自己不肯放手
卻又完全不想拉下臉來跟對方低頭
覺得自己妥協了,就會連帶著尊嚴也跟著消失
於是便為了面子,選擇硬要跟對方糾纏到底
即使這只是讓大家一起浪費時間浪費錢
此時若是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從中協調
慢慢的轉化掉男方的情緒,讓他能恢復到理性去做思考
讓他意識到,自己帶小孩其實事情並不會比較好,小孩也不會比較好
畢竟小孩還是跟他姓,只要乖乖按時付扶養費
探視時間也能夠好好地陪伴小孩
就還算是有盡到身為父親的扶養義務
這時他溝通的對象是這個第三方,而不是要離婚的妻子(情緒點來源)
在思考判斷時,就不會覺得自己是在向妻子低頭妥協
而是與中立客觀的人一起做出一個「理性且正確」的判斷
情緒不見了,事情也就好解決了
向法院訴請離婚
調解庭至少要3到4個月
進入訴訟程序後至少半年到一年
若是能透過協商,我們就不用進入繁瑣又冗長的法律程序
讓案件在短短幾週甚至是幾天就談妥結束
費用也較整個訴訟還低
大家省時省錢省精力,何樂不為呢?
以上只是舉其中一種案例來演示
向各位介紹「協商離婚」是如何進行、有什麼作用,以及有什麼好處
實際案件還有千百種情況
每個案件都需要個別評斷該如何處理
無論是離婚的哪一方
大家最在乎的,其實不是程序如何
而是能夠「順利圓滿的解決事情」
協商的用意也正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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