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提問:
離婚時,小孩歸女方,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小孩改為母姓」,這樣離婚後就算生效可以改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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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約定「小孩改母姓」並無法律效力
簡單來說就是沒用的一條約定,可以當做不存在
要對未成年子女改姓,還是需要另外辦理
雙方約定同意,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才算數
若對方不同意
則需向法院聲請,交由法官判定是否可以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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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標準(未成年子女改姓)
並不是只要雙方離婚就可以聲請改姓
法院判定改姓的標準,基本上跟監護權一樣是以「子女利益」為最大原則
一般常見情況
對方對子女不聞不問、不探視、不負擔扶養費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
是法院會核准改姓的情形
其他
如對方為重大刑犯、犯罪前科、對子女造成陰影行為(家暴、性侵)等「影響子女心理或成長」之緣由
也是法院會判准改姓的情形
法院會和判定監護權時一樣
派社工進行訪視
評估是否有改姓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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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勝算,讓法院核准改姓
簡單來說可以分為
事由的合理性
證據的完整性
陳述的可信度與說服力
如果不清楚該如何陳述
可以直接到律師事務所,請律師代為撰寫訴狀
有經驗的律師比較會寫出法院考量的「重點」
提高你達成訴求的機率
當然前提還是你的前面兩點都符合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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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