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提問
我想離婚,對方一直不肯簽字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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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 #離婚懶人包 系列中有提到
台灣目前有三種離婚方式
既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做「協議離婚」的情況下
就必須選擇走「離婚訴訟」程序,或是調解、和解方式
而這些就都是程序上的問題
可以去離婚懶人包的篇章中參考內容
這一篇要介紹的是
在針對「協議離婚」的情況下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雙方達成共識,完成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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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對方簽字」?
關於這個,就不是程序上的問題了
而是「溝通」與「手段」的問題
這裡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角度去試想現在的情況——
「我希望對方答應我提出的要求。」
那要怎麼讓對方答應?
這就是一個日常生活很常見的問題了
你要用什麼方法手段,就要自己去動腦想
看過小朋友之間交換玩具或糖果時的談條件嗎?
又或者是請人幫忙後的包紅包答謝
企業集團的併購條件等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部分關係到對方的個性、需求、身分地位、家人等等
對方是不想離婚?還是不滿意離婚條件?
又或者是離婚對他的社會地位會有所影響?
而這些性質通常就是你會最清楚
當然
我們還是有一些「外力資源」可以協助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對方不想離婚或不滿意離婚條件
我們可以請第三方專業人士來協調
通常會建議委託家事專長的「律師」
夫妻雙方約在律師事務所,由律師擔任第三方身分來協助雙方協調離婚
有些情況也可以找熟悉的心理師、社工、徵信業者等
有在接觸相關業務的人員
畢竟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在場
對於協調過程會是個不錯潤滑劑
也可以減少雙方的情緒因子,平息一些火爆的場面
但這畢竟還是屬於一件「溝通事」
當然還是有可能失敗的
這樣後續就真的只能走其他程序了
其他方案
有些公司會接這類關於「想跟對方離婚卻離不掉」的案件
就像上面說的,這是關於「溝通」與「手段」的事情
當然方法也就有千百萬種
也可以使用一些手段「製造」方法
讓對方「願意」不走程序,而選擇跟你協議離婚
畢竟
市場有需求,自然就有人提供服務
有興趣的人,可以追蹤我的 #徵信懶人包 系列
會有相關的篇章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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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在離婚的選項中
協議離婚確實是相對簡單的
比起最少半年起的訴訟程序
可以減少雙方許多時間、精力甚至經費
在能協議的情況下離婚是最舒服的
當然能不能協議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很多時候
即使雙方都知道協議對雙方來說都是最好的選項
但往往還是會選擇訴訟程序,或者是其他更麻煩的選項
這個牽涉到「賽局理論」的部分
有興趣的人可以再來追蹤